以“签订5G信号塔建设工程”进行诈骗 一审宣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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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日前,由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斌诈骗案,经阜南县人民法院审理,现一审宣告判决。

检察机关指控:2019年10月份,被告人张斌通过徐某与被害人李某相识。张斌谎称其可以帮助李某所经营的某科技通讯公司签订5G信号塔建设工程,李某信以为真。2019年11月,张斌以签订合同需向相关领导送礼为由,从李某处骗取钱款12万元;2019年12月,张斌以签订合同需要请相关领导吃饭、给予相关领导好处费为由,两次从李某处骗取钱款共23万元。以上钱款均被张斌用于其个人开支,后在李某的追要之下,张斌将其中的20万元返还李某。被告人张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结合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等,检察机关提出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

经法庭审理,阜南县人民法院采纳我院量刑建议,决定以张斌犯诈骗罪,一审宣告判决其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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