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廷芬/綜合報導
台糖公司前董事長吳乃仁因台糖售地弊案入監,2015年出獄後仍面臨台糖求償1.73億。台中地院日前裁定准予管收,吳乃仁11日已被解送至看守所。裁定書近日公告,也揭露吳乃仁自述罹患「嚴重帕金森氏症」,但法院審酌後,仍認定其財產強制執行不足清償債務,准予管收,全案仍可抗告。
吳乃仁11日已被解送至看守所。(資料照/翻攝畫面)
台中地院12日曾發布新聞稿說明,吳乃仁因罹患疾病、生活無法自理,需要子女照顧,也因此住在子女住處,未能依期限到庭接受訊問、陳報相關資料。院方也提到,吳乃仁有表達願意和債權人協商清償債務。根據司法院裁判書系統公告的民事裁定,吳乃仁在程序中稱自己罹患「嚴重帕金森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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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指出,台糖曾多次聲請執行吳乃仁、春龍開發公司等債務人財產,但截至2025年4月30日止,台糖僅受償3976萬3909元,尚未受償金額仍高達1億7397萬7653元;其中,針對吳乃仁個人僅執行750萬499元。台糖主張,吳乃仁仍有出入高檔餐廳、搭乘百萬名車等情形,生活程度逾越一般人通常水準,卻遲遲拒不清償,因此聲請管收。
法院審酌後認為,台糖提出多家媒體報導與照片,足以顯示吳乃仁確有出入高檔餐廳情事;加上其財產強制執行後仍不足抵償債權,也無法發現應交付財產,且多次未依期據實報告財產狀況、未提供擔保或履行債務。法院因此認定,吳乃仁並非「不能報告財產狀況」,而是未確實配合執行程序,最終裁定准予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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