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廷芬/綜合報導
知名主持人黃子佼因持有2341部兒少性影像,遭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4年定讞。為執行判決,黃子佼今(11)日低調現身台北地檢署報到,正式展開為期4年的保護管束。依判決內容,他未來須遵守檢察官指示,並完成180小時義務勞務及3場法治教育。不過,黃子佼目前另涉一起肇事逃逸案,若後續遭判有罪並影響緩刑要件,恐讓這項緩刑處分出現變數。
黃子佼今(11)日低調現身台北地檢署報到,正式展開為期4年的保護管束。(圖/資料畫面)
回顧全案,黃子佼遭查出自2013年起註冊偷拍論壇「創意私房」,並付費取得大量非法影像,其中年紀最小的被害人僅10歲。一審時,黃子佼否認犯行,辯稱影片並非自己拍攝、下載後也未觀看,最後遭判刑8個月;上訴二審後,他改為認罪,並與37名被害人達成和解、完成賠償,最終高等法院改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1年6個月,並給予緩刑4年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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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源於2023年MeToo風暴。當時黃子佼遭控性騷擾,雖因證據不足獲不起訴,但檢方在查扣的4TB硬碟中發現大量未成年性影像。北檢原先考量他第一時間認罪,曾給予緩起訴處分,條件包括繳交國庫120萬元及撰寫悔過書;不過經紀公司後續聲明稱影片「僅有7部」,引發外界強烈反彈,高檢署隨後發回續查。北檢重新比對身分後,確認共有2341部影像涉及犯罪,最終將黃子佼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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