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廷芬/綜合報導
愛爾麗醫美集團總裁常如山,先前因旗下診所涉及偷拍案遭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如今又因另案涉對女性友人強制性交未遂遭起訴。台北地檢署今(24)日表示,常如山涉嫌強制性交未遂,並在檢方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後,仍違法騷擾告訴人,因此依強制性交未遂罪、違反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罪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愛爾麗醫美集團總裁常如山。(圖/中央社)
被害人指控,自己與常如山熟識多年,去年底返回台南住家時,常如山夜間前往找她,雙方在大門外說話時發生爭執,常如山突然親吻她臉頰,並強拉她意圖侵犯。她大聲呼救後,常如山才鬆手停止,但已造成傷害。被害人事後向刑事局提告妨害性自主,警方隨後報請北檢指揮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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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指出,本案由刑事警察局報請指派檢察官黃珮瑜指揮偵辦。檢方訊問告訴人、被告及相關證人,並勘驗案發現場監視器畫面,同時參酌雙方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刑事局DNA鑑定書與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書等證據後,認定常如山涉犯刑法強制性交未遂罪嫌。
此外,常如山今年2月5日到案時,檢察官已依法當庭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不料他仍無正當理由違反命令、騷擾告訴人。北檢認為,常如山所涉2項罪嫌均應依法提起公訴,並指出其行為已造成告訴人難以磨滅的傷害,且漠視檢察官核發的保護命令,恣意騷擾告訴人,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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