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如何“治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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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王朝都极为重视“治庸”,尽管很多乏善可陈,但有时也能让我们眼前一亮。

古人“治庸”,首先从考勤抓起。明朝“治庸”流行“打屁股”(即廷杖),此外,还有扣工资、降级、撤职甚至坐牢等 种类繁多的处罚措施。

据考证,古代上班的时间比现在早。从春秋起,古人就有“鸡鸣即上班”的传统。往后,这个时段就定为“卯时”,即早晨五至七时。“上班点个卯”也就是这个意思。明朝魏忠贤当权时,一天,一位参加“朝会”官员可能起晚了一点,因怕迟到,一路小跑,加之当天早上下大雨、路又滑,慌乱中竟失足御河,命丧黄泉。

考核那些“碌碌无为、尸位素餐”的庸官的办法,历代都在推陈出新,明朝张居正的“考成法”就很有代表性。

“考成法”类似现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但张居正的做法似乎更有操作性。以对六部尚书的考核为例,其管理方法是:首先,将各部尚书每年须完成的工作和完成期限登记成三个账簿,并分别在本部给事中(专门负责弹劾,不受本部门尚书领导)、都察院、内阁留存;然后,各部尚书每月须呈供完成工作情况的依据,分别亲赴给事中、内阁和都察院,对照账簿,完成一件勾销一件;最后,内阁等三个部门再逐件核实官员提供的工作完结依据,如发现没有如期完成工作的,就按规定予以处分。据统计,张居正当政期间,按“考成法”裁革的冗员竟约占官吏总数的十分之三。

(摘自《报刊文摘》2016年3月9日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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