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丘陵八月份的一个清晨,天一如既往地老早就亮了。几缕白光透过牛浸溪西岸的一扇只剩下半块玻璃的窗户和泛黄得将近发黑的蚊帐,直洒在一只白白的屁股上。我们知道,农村的庄稼人除了被裤衩罩住的地方外其余的皮肤大都是黝黑而光亮的,这是力与美的色泽,是雄壮与刚健的标志。此时,躺在破草席上的这个人虽然不是天天在外劳动,但高考之后连续两个多月的暴晒已使得他跟他那劳作了大半辈子的父亲没有任何差别,如果非要找出点儿差别的话,那就是他父亲何大富额头上的“反光系数”要高一些——那可是从太阳上吸收了五十年“精华”的成果。
“有志,起床了,你个懒睡鬼。”
老人在门外立了好一晌儿,侧头探起耳朵,没听见动静,便吧嗒吧嗒抽起了旱烟。他皱了皱眉头,背着手走到里屋,用烟锅杆儿轻轻撩开蚊帐,咧着嘴定睛愣了两秒,紧接着又把烟嘴儿搭吧到嘴里,“嘿嘿——”地贼笑了两声,然后装作正出神看着土墙上帖得稀稀落落的奖状。
“有志,咋还不起床呐?今天可是个好日子哩。”
有志懒懒地把屁股和身子仰翻过来,边用左手揉了揉朦胧的睡眼。“咋了?你不是说今天不用出工干活吗,咋连个觉都不让睡?”同时他也猛然意识到此时自己正一丝不挂地“暴露”在父亲面前,旋即羞涩而敏捷地抓过一只用破布缝制的沾满汗垢的旧枕头挡住身体。“爹啊,你进来咋也不先敲个门?”何大富吐出一团烟雾,笑得差点一阵咳嗽。“嘿嘿,你小子羞个球哩?连球毛都没长,你可是个十八岁的准备要成为大学生的人哩……”何有志这才想起今天本该是他要去上大学的日子。
在这之前,老两口早已为他们的宝贝儿子摸黑起床准备了一大包行李,除过五套冬夏换洗的衣服和一件清褐色军大衣——这军大衣是村里一位九十多岁的退役老战士给的,虽然当年在战场上被打穿了几个洞,白花花的棉团都露出来了,但是缝几针穿在身上立即能感到一阵热烘烘的暖,有志的母亲施桂花还给装了几把绿豆、黑豆腌制的酸豆角,脆黄瓜也装了好几罐。加上他床上的这卷破草席和打算到城里再买的一张二手棉被,就是他去西安上大学的全部行李了。
吃过早饭,何有志就跟往常的周末一样,一个人跨过牛浸溪然后再沿着对面的公路走上两个小时去到镇上挤上开往县城的汽车,只不过他这次要去上的不是以前的高中,而是农村人个个都梦寐以求的大学。看到父亲没有跟出来,他突然有些羡慕起了班里的一位女生。据说,女生出门求学那一天,连村委会主任都来送了好一程呢。然而他并没有感到失望,甚至有一点点庆幸,对于他来说,或许一个人走更好。
没错,对于岭南山区这个发展了一百多年人口还不足两百的落后小村子来说,有个人能去上大学,那简直比出门捡到金子还难。话说这村子里还真有人捡到过金子,那人就是村东头老光棍儿何三的爷爷。据村里人说,他年轻时候是邻村大户地主的牛倌,一次赶牛回村经过牛浸溪的时候在水里发现了一块拳头大的明晃晃的东西,捞回来后发现居然是黄金。何牛倌把它变卖后,不但购置了自己的田宅,还娶了漂亮的媳妇儿。只是后来喝酒嗜赌成性,不到几年光景家就给败坏完了。村里人从此再不相信这外来之财能够使人过上好生活,还是像以前那样把读书看作是山里人唯一的出路。
此时,山谷里都已经插上了绿油油的秧苗。被田埂分割得整整齐齐的私田上长的秧苗,其稀疏、高矮、色泽都大不一样,就跟村里人出工和劳作时的表现一样,谁早谁迟谁勤谁懒一眼就能看清。不用说,那块长得最鲜绿的就是有志他们自己家的,因为这里头流着他和他父亲何大富、母亲施桂花起早贪黑的辛勤的汗水。
稍远处,几只白鹤正在水田上空缓缓低飞。有志来到田沟边,放下那只笨重的包想休息一下,看到沟里亮汪汪的清水,他忍不住用手捧起来一把泼在脸上,一阵透心的清爽让他不由得对这个曾经一心想逃离的小山村多了几分眷恋。是的,故乡,我迟早要离开你,但离开并不代表不再怀念。
此时,何有志的心里更多的其实是不安,他打起了退堂鼓。他知道大城市里充满着未知和茫然,这种茫然似乎比小时候母亲讲到的野怪吃小孩的故事还要恐怖,说不定他自己也会被远方的这只钢铁水泥浇铸而成的怪兽给吃掉。况且,在他的印象中,大城市里的人看人的眼睛似乎也能把人吃掉,而自己一副穷酸相去到那里,无疑会是第一个被吃的那个。这种对农村人身份的自卑感远远超过了他作为村里首位大学生的荣耀感。当他正犹豫不安地继续赶路时,前方的甘蔗林里突然蹿出来一个人,他立即被吓得惊了魂,以为是“怪兽”出现了。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父亲何大富。何大富其实在儿子出门时就一直屁颠屁颠地抽着烟杆跟在后头了,当他看到儿子停下脚步的时候他立即察觉出了异样。他对自己的儿子是再了解不过的了。
“咋哩,连自己的老爹都不认识了啊?走,把包裹给我,爹跟你一块儿去。”何大富一把扶正儿子,一边顺手把那只大包裹拐进了自己的右肩。听到这熟悉的声儿,何有志这才像是把自己吓得躲到甘蔗地里的魂儿给拉了回来,他还发现父亲胸前的衣襟里似乎比平时多了一团鼓鼓囊囊的东西。
父子俩又走了一段儿,这次是父亲在前儿子在后。“爹,要不——你回去吧,我自个儿能去……”何大富故意把目光放远了,说道:“我回去了你小子还不得半路上跑了?”“我——我——”,有志因为自己意图被识破而顿时哑口无言。为了能让儿子下得来台,何大富也不说话了,他从系在身后的烟袋里挪出一小撮烟丝,放到鼻前闻了闻,将烟锅头填满,然后示意儿子给自己点火。有志低着头沉着脸,慢吞吞地擦燃火柴把那一撮烟丝烧得直升起一缕青烟。何大富瞪大眼珠深吸了一口,又悠悠忽忽地慢吐出来,似乎要把自己那一头寸半长的霜发染得更白。见儿子没有辩解,他最终还是自己先打破了沉默。
“你是爹从小看着长大的,就那点儿想法还能藏到哪儿去哩?有志啊,你就只管放心去上你的大学好了,别的事一律不用管,在那儿钱不够花了家里给你寄,时不时也写封信回来报个平安,让我和你娘安心,这就好了嘛。你老爹我还是认得几个字的呢……”
“可是我不想离开这片土地。”何有志试图找个别的理由,虽然他知道这个理由对于自己借口不去上大学没有丝毫的帮助。
“你不去也得去,因为咱何家就你一个儿子,况且你作为何家沟第一个考上大学的娃娃,你咋能不去呢?难道你愿意跟我何大富一样一辈子没出息地呆在农村,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一辈子被人看不起吗?”何大富终于抑制不住心里的怒火对儿子大发雷霆。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生了这样一个跟自己一样没志气的儿子,他也头一次发现自己的儿子跟名字很明显地对错了号。
……
就这样,一路上何大富对着儿子骂骂咧咧,说这说那,有志也只是默默地低头走着,两人竟不知不觉到了镇上。这一段路,对有志来说就犹如是被自己的亲生父亲强拧着押送到了刑场,他心里是多么地抗拒和不愿意啊!
两人在车站附近吃过一碗米粉,心情都稍稍平复了些。对于农村人来说,肚子填饱了,思想工作也就不那么难做了。何大富小心翼翼地从衣兜里摸出一只黑色塑料袋放到儿子手上,神气而又细声地对儿子说:“有志,你看看这个。这双鞋你带上,到了大学可要穿得体面一些,让人家笑话了可不好。”何有志解开袋子,发现里边是一双七十年代的旧皮鞋,虽然年代有些久远,但看起来跟新的差不了多少。何大富立即接过话说:“这可是你外公给的宝贝哩。当年你老爹高考的时候还没放榜你娘就喜出望外地跑回娘家报了喜,你外公就把他当年上大学时的这双皮鞋叫你娘给捎回家来了。可是结果,你爹我没考上——那时才刚刚恢复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哇,那形势可比现在要严峻得多了,况且还有什么托关系、走后门,公社里一位考得比我差的都去了南京,而你爹只能一辈子跟土地打交道了,于是这双鞋就留到了现在。你老爹我是一次也没穿过,就留着等你上大学的时候穿呢。”
何大富瞅了瞅四周,没什么人,便把鞋放到地上:“儿子,试试看合不合脚?”
何有志立即推辞说:“那家伙是给城里人穿的,我一个农村佬穿起来多别扭啊?就别丢人现眼了。”接着他站起来就要走。
“你说咱们老何家咋就出了你这么个没志气的呢?”何大富一把将烟杆儿拍到桌上。“你给老子记好喽,你上了大学以后就算是城里人了,如果以后你何有志敢回来跟我种地当农民我就当没你这个儿子,你就是连我给你起的名字都对不起。”这一嚷,差点把何大富的心肺都喊出来了。
有志只能顺从地把脚上的回力牌运动鞋脱下,连带着把前脚趾和后脚跟处都破了洞的袜筒伸进那双皮鞋。何大富把脸横转过来,眉头立即就又舒展开了。他知道,农村里棍棒教育出来的孩子,非得来硬的才有效,他一手调教了十八年的儿子也不例外。“我就说嘛,不愧是我儿子,连脚掌的尺寸都跟老子的一般大,穿起皮鞋来还这么有风范。”
虽然父亲在称赞自己,但实际上何有志心里有一万个不情愿,他怕自己穿上皮鞋反而会被人笑话。他甚至在心里嗤笑父亲老土,因为他知道,21世纪的青年学生已经不兴穿皮鞋了,但他又不能不顺从父亲的意愿。他深知,在父亲一辈子被束缚于深山里而形成的固化思想里,其实并没有过时的说法,只要是他们那一辈认为好的东西就永远会是好东西。从小在训斥声中长大的孩子要想真正地反抗一次,哪怕是为自己进行一次“正义”的申诉,也是那么艰难。此刻,他感到自己脚下踩着的是一份莫大的耻辱。
“走几步看看。”何大富又吧嗒起了烟嘴儿。
有志刚轻轻把脚迈开,便听到“呲啦——”一声,何大富也傻眼了。他看见儿子脚下的这双鞋因年久老化而裂开了一条缝,而且几个趾头都露出来了,另一只鞋的鞋跟也脱落了。两人面面相觑,足有两分钟。那一刻,有志似乎从父亲脸上的木讷中看到了自己胜利的曙光,他庆幸自己即将看到父亲固守了大半辈子的狭隘落后思想终于要跟那双过时的旧皮鞋一起宣告破产。
“要发车了,到县城去的快上来了。”何大富听见汽车司机大声地喊,便立即放下烟杆,一手抓起包裹,另一只手推搡着儿子上了车。有志很快被湮没在密集的人群中。
直到汽车开动了,何有志才发现自己的那双回力鞋还搁在粉店的桌下,但是他已经不能下车了。他尽量挤到人多的地方去,希望躲避别人看他尤其是看那双鞋的目光,但他越是这样,车上的人越是朝他看,并且还有人议论开了。
“哟,这是谁家的娃娃呀,真是光彩,咱们镇都几年没人考上大学了呢。”“是啊,这娃娃可真是厉害,还敢一个人出远门。”
何有志低着头不敢张望,生怕有人认出他来。然而他仔细一听才知道车上的人并没有在笑话他,反而在夸他哩。他居然不知道,在他生活着的这片贫瘠的土地里居然留下了一个穿皮鞋去上大学的传统。他立即感到,父亲给他穿上的这双破皮鞋不是耻辱,而是无尚的荣耀!爹——他在心里呼唤着这个字。那一刻,他多么想跟全车的人说我是何家沟何大富的儿子。但他终于没有说一个字,强烈的自尊心和愧疚感使得他热泪盈眶,眼前浮现的全是从小到大自己在父亲的严教和母亲的怜爱下跟着老师们发奋学习的身影……
车子已经走得老远老远了,拐过那蜿蜒曲折的山路,穿过牛浸溪所最终注入的钦江上的石柱桥,把乡里的山山水水全抛向了远处。等待有志的将是千里之外的现代化大都市西安和充满未知的大学生活。让我们试着原谅这个犟气的山里孩子吧,尽管他差点让老父亲伤透了心,但很多事情我们不也是经历过了才体会得更深并懂得去理解的么?我们当然也有理由相信当有志穿着那双烂皮鞋一路远行直至踏上西安这片土地的时候已经全然没有了农村人的自卑,而是满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自信,这自信不仅来自于脚下那双烂掉的皮鞋,也来自和他父亲一样的几十万生活贫苦、观念滞后却始终一代代坚持与命运抗争的岭南父老。
(第十三届相思湖全区大学生现场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奖作品,作者系广西师范大学学生)